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通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线日印发的《南通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通政办发〔2016〕84号)同时废止。
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障人民群众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水产品、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还要按照《南通市粮食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市级统一指挥,各地、各部门共同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处置。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加强市场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日常工作,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防患于未然。
(4)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正确判断事件发展趋势,行动迅速,处置果断,及时、高效、妥善地做好应急工作,尽快恢复市场正常秩序。
市场异常波动事件等级分为市场小微波动(Ⅳ级)、市场轻度异常波动(Ⅲ级)、市场较大异常波动(Ⅱ级)和市场严重异常波动(Ⅰ级)。
(1)在一个除主城区(崇川区、南通开发区)以外的县(市、区)的城区或多个乡镇(街道)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当市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及以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响应时,市政府成立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导协调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工作。启动Ⅰ、Ⅱ级响应时,总指挥由市长担任,启动Ⅲ级响应时,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气象局、农发行南通分行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为: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发布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信息;视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指导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的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研究部署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主要职责为: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处理、传递等工作;建议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接收、传达和执行市政府、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检查、报告执行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
市发改委:加强对粮油市场监测预警,组织粮油企业做好加工销售工作,加强粮油储备情况检查,确保粮油储备随时调得出用得上;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用性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相关保障工作;做好市场价格等方面的监测和监管工作,特别是做好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控,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督促物流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协调解决相关企业生产中存在的原材料供应、用工等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应急期间生活必需品供应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及社会稳定。加强对仓储、经营场所的保卫工作,依法预防和打击哄抢、盗窃重要商品物资、抢砸商店,拦截货源及恶意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充分了解生活必需品的运输需求,统筹做好粮油、肉食、禽蛋、牛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运输工作,将重要生活必需品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为配送、调运创造条件,确保运输畅通。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市区2.5万亩蔬菜保供基地建设;负责保障畜禽及其产品和蔬菜的供应。加强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大中型生猪养殖基地、禽蛋生产基地的联系,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落实生产应急计划,保障我市主要农产品的市场供应,做好种植、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市商务局:负责突发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日常监测,制定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协调成员单位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负责与上级商务部门的联系和政策争取工作。加强对蔬菜、猪肉等“菜篮子”主要农产品供应的实时监测和需求预测,督促超市卖场、农批市场、集贸市场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挖掘进口潜力,疏通进口渠道,加大政策支持,扩大紧缺生活必需品进口以及日常用品进口。
市卫健委: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日常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协助做好应急卫生物资采购目录制定工作;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应急期间企业的经营行为,加强部门协作和信息沟通,通过联合执法,做好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工作,特别是做好粮油、肉食、禽蛋、牛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负责组织各地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按规定权限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各地加强餐饮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本辖区的市场监测和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全市应急预案工作,并按要求定期上报执行应急预案进展情况。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开展工作,根据市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由市相关成员单位牵头组成6个专业工作小组,各组成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局牵头,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通市分行等组成。负责安排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所需资金,对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商品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合理补贴,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市场供应组:由市商务局牵头,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等组成。负责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市场供应及市场调控工作,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保障应急期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必要时采取强制征购手段。
秩序维护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成员单位由市发改委、商务局、公安局等组成。负责规范生活必需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应急期市场监管、社会稳定工作,查处打击假冒伪劣违法经营活动,防范因供应紧张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和社会,维护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秩序。
交通运输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成员单位由市公安局、发改委、气象局等组成。负责组织安排应急生活必需品运输工作,建立应急期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快速通道,维护运输道路交通秩序,确保生活必需品等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必要时组织实施区域道路交通管制和疏导。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牵头,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局、发改委、统计局等组成。负责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和信息,根据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管理,及时向社会公众报道重要商品供应情况,宣传生活必需品市场稳定供应形势,宣传政府稳定市场的措施和效果,稳定消费情绪和消费心理,倡导理性消费。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牵头,成员单位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组成。负责组织制定医疗救治方案,指导和监督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护,开展伤亡人员救护处理等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情况。组织协调医疗器械、药品生产,监督和管理应急救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市商务局会同发改、统计等部门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工作,确定一批商场、超市、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单位作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单位,指导、督促监测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便于全面掌握市场运行情况。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深入当地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等单位,定期跟踪市场供应情况,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响应机制。
市商务局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市、区)商务部门应立即调查核实,持续跟进市场异常波动变化发展情况,并按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信息上报有关规定及时报告本级政府(管委会)和市级商务主管部门。
(2)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公众恐慌,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事件分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异常波动事件对应启动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
市、县两级商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并负责及时向本级政府提出响应建议。按照分级响应原则,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出现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作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
当县(市、区)出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本级商务部门应立即进行研究分析,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分析判断市场异常波动事态和发展趋势,按规定上报信息,并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本级人民政府研判确定后,按程序成立相应的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地区生活必需品应急预案,迅速安排部署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市商务局接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做出评估和判断,向市政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市政府研判后决定启动市级应急响应。
由事发地县(市、区)生活必需品应急指挥部启动本地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市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应对措施,增加市场供给,平抑价格,保证供应。必要时,应及时动用县级储备。动用县级储备不能保障应急供应,确需动用市级储备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市商务局提出动用方案,报市政府批准。
在Ⅳ级应急处置措施基础上,市应急指挥部立即对应急工作作出部署,并向省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市、县两级启动执行市场监测日报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监测市场价格、企业库存,分析供求形势,采取应对措施。市商务局通知有关部门组织生产企业等单位加班生产,增加供应;组织零售批发企业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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