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新湖南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 通讯员 汪添吉 刘思思)“经过一致评议,我们认为攸县检察院应当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月25日,株洲攸县检察院就校园自动售货机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县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等相关行政部门及学校、校园自动售货机经营企业均派代表参加,部分家长代表参加了旁听。
今年,攸县检察院在开展“守护校园安全,护航开学季”的专项行动中发现校园自动售货机存在一些安全监管问题。检察院高度重视,通过多次到攸县多所中小学校开展实地走访、到自动售货机供货商仓库等地进行摸排调查,发现部分校园自动售货机涉及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未成年人保护风险以及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四个方面的问题,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受到侵害。因该案涉及到的学校多、学生数量大,社会影响面广,根据《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攸县检察院决定对本案依法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简要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以及相关法律依据,阐明了本次听证会的目的、必要性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参会的行政部门代表对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能中发现的问题表示认同,并就如何依法履行校园自动售货机监管职责,如何消除相关安全隐患进行了充分讨论、发表了各自意见。随后,听证员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讨论评议,依次发表了评议意见,最后形成了一致意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及时履行法定职责。与会代表也表示将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加强对辖区内校园自动售货机安全监管力度,完善相应监督检查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攸县检察院将充分考虑评议意见,及时就校园自动售货机安全监管问题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攸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把案件事实公开化、监督理由公开化,“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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